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

探討毒奶粉事件

閱讀資料1︰

毒奶粉恐害三萬嬰 (星島)9月14日 星期日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內地由「三鹿牌」奶粉引致的「腎結石娃娃」病例,已在全國二十多個省區出現。官方傳媒分析,受害嬰孩可能高逾三萬人。「三鹿集團」已被責令停產整頓,警方拘留十九名涉嫌向鮮奶中投放「三聚氰胺」的疑犯。衞生部副部長高強昨痛斥該集團沒有及時向政府報告、應承擔很大責任。

  自甘肅 省日前披露有五十九名嬰孩因食用「三鹿牌」奶粉患上腎結石、一人死亡後,至昨天,包括邊遠的新疆、廣西等全國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也相繼報告有相似病例。衞生部昨日通報,各地上報的腎結石娃娃已達四百三十二例。

  蔓延全國 最少432病例

  官方「新華網」昨天刊文分析:按三鹿集團公告的市場上大約有七百噸毒奶粉、一名嬰兒每月消費三千六百克、毒奶粉流通約五個月計算,保守估計,毒奶粉的受害者可能超過三萬人。  國務院新聞辦昨天就事件舉行記者會,衞生部黨組書記兼副部長高強表示,三鹿集團從今年三月開始就接到一些食用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集團也確認奶粉的品質出現問題,但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沒有向政府報告,「在這個問題上,三鹿集團應該承擔很大的責任。」

  衞生部斥三鹿長時間隱瞞

  高強說,現已初步查明,不法分子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將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加入三鹿牌奶粉中,是導致腎結石娃娃的主要原因;國家認定這是一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河北省政府已勒令三鹿集團立即停產整頓,將對奶牛飼料、原料奶、加工等各環節進行嚴格審查。

  針對外界質疑官方延誤對事件的查處,高強等表示,河北省政府是本月八日接到的報告,國家質檢總局次日才得到信息,且均立即展開調查,「從政府接到相關信息,到做出反應,我覺得是迅速的,和奧運 會的召開沒有必然的聯繫。」

  否認發信息與奧運有關

  河北省副省長楊崇勇在記者會上透露,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現已拘留十九名疑犯,主要是一些鮮奶收購環節的不法分子,具體身分正在進一步核實中。警方還傳喚了七十八名相關人員,以調查不法分子為甚麼會將三聚氰胺被攙入原料奶中。

  三鹿集團前天指稱是不法奶農把三聚氰胺加入鮮奶,楊崇勇就此表示,這個問題還在調查中。《財經》雜誌記者昨天實地採訪部分向三鹿集團供奶的奶農,發現擠奶是集中、機械化操作,奶農難有機會接觸鮮奶;奶農們也否認向鮮奶中加三聚氰胺。

  集團領導層「下落不明」

  此外,位於石家莊的三鹿集團總部,昨繼續有近百名消費者拿之前購買的奶粉要求退錢。該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前晚還發表聲明稱集團在事件中是清白的,不過這兩日集團所有領導層均下落不明,集團對外的電話沒有一個可以打通。有傳聞三鹿集團的副總蔡樹維因壓力過大,前天在家中自殺。石家莊市委宣傳部和公安局均拒絕證實,甚至拒絕回答任何有關三鹿事件的問題,請記者致三鹿的新聞發言人。

  其實從前日開始,三鹿集團的傳媒部、總裁辦公室、奶粉事業部等部門的電話,沒有一個是可以接通。

  本報中國組

閱讀資料2︰


規管三聚氰胺今刊憲即生效驗腎惹混亂 周一嶽道歉 2008年9月23日

【明報專訊】瑪嘉烈醫院替疑喝毒奶兒童做身體檢查引起混亂,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昨日就此向受影響家長致歉。他同時宣布政府3項針對三聚氰胺的新措施,包括今日刊憲禁止食物中有超標的三聚氰胺,法例即時生效,同時加快研究制訂食物禁售及回收法。為應付大量幼童驗身的需求,當局今日啟動全港18間指定門診和7間特別評估中心,為12歲以下小童作免費評估。

研制訂食物禁售及回收法 近日被批評對毒奶事件反應過慢的周一嶽,在本港首次驗出市面奶類製品含三聚氰胺後6日,宣布一系列措施。第一項是緊急修改法例,禁止食物中含有不適量的三聚氰胺,即是供給36個月以下幼兒、孕婦及授乳女性的食品,每公斤不能含有超過1毫克的三聚氰胺;其他食品亦不得超過每公斤2.5毫克,新法例今日刊憲後即時生效。

 供應商及零售業界有責任確保市面出售的食品內,沒有含超標分量的三聚氰胺。一旦被檢控,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

今起啟動18間指定診所

 周一嶽說,考慮到食物處理過程中,難免受環境污染,因此不能全面禁止三聚氰胺出現在食物成分中。他強調,建議含量較歐美標準更安全,足以保障幼兒和市民的健康。政府同時加快研究制訂食物禁售及回收法,包括為食物供應商登記,以及引入食物追蹤及回收措施。周稱,已決定優先處理食物回收法,現正研究最實際可行的方案,全面的食物安全法則會分拆稍後處理。對於瑪嘉烈醫院的「驗腎石大混亂」,周一嶽特別向家長表示歉意,他承認當局低估了家長對檢驗的需求量,有關安排「不理想」。醫管局今日起將啟動全港18間指定門診,為12歲以下、曾飲用有問題奶品及有相關徵狀的兒童,做免費初步檢查;若門診確認孩童有需要,會轉介至所屬聯網內的7間特別評估中心,做詳細檢查及治療。

 近日陸續有外地公布使用內地奶品原料的食品被驗出三聚氰胺,外界批評當局信息混亂,周一嶽指海外食品的原材料和香港出售的未必完全一樣,當局已抽查香港市面上300多項食品,並將結果上網,市民可根據資料自行決定選購安全食品。

 議員轟修例太慢 對於政府準備緊急立法,自由黨副主席劉健儀表示支持。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指有關修例的工作,應該在更早階段進行,讓政府可更早有權力監管食物安全。民主黨李華明批評,按目前情况,政府絕對有需要在一星期前已經立法,「立法是一般程序,現在才做,效率已經屬於好慢」。

 中大生化學系何永成博士認為,現時人心惶惶,市民擔心飲用受污染的內地奶類製品影響健康,政府可以透過短期應變措施,例如即時禁止內地奶類製品輸港,安撫人心;長遠則透過緊急立法,訂立食物內不可含過量的三聚氰胺,否則有機會被檢控。

視訊資料︰
http://hk.youtube.com/watch?v=kWGtX6s3LBs

更多資料︰
http://specials.mingpao.com/cfm/Main.cfm?SpecialsID=167


同學試思考以下問題︰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2. 你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否恰當?試作評論。

45 則留言:

terry 提到...

5D(41)

2008bmf5D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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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05 提到...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我認為,三鹿集團要負上大部份的責任,因為毒奶粉是由集團所出品的,集團理所當然要為劣質貨品作出解釋,為自己的作為負上責任。姑且不說是三鹿集團與奶農是誰加入了三聚氰胺到奶粉之中,三鹿集團都應做好檢查,發現了問題就應早日向公安報告,使問題得到解決。
除了三鹿集團要負上責任,國家質檢總局亦要負上責任,國家的貨品是否安全全靠質檢局的檢驗調查,國家交托了重任給他們,他們不盡力去履行任務,使毒奶粉流通市面,做成全國上下的嬰兒有了腎結石的風險,又那能逃避自己應有的責任呢?

陳正浩 提到...

我認為內地毒奶粉一事,所有違法的奶粉供應商以及當中的工作人員皆有責任。
當然加入三聚青胺的員工是引起毒奶粉一事犯罪者,但是背後的主要黑手是生產商的高層,他們因為成本低而利益高的關係,並沒有阻止員工這錯誤的行為,反而指示員工加入三聚青胺,因此我認為有關的所有工作人員也要負上重大責任。

2008bmf5D 提到...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在這次國內毒奶粉的事件中,我認為最大責任應歸咎三鹿奶粉集團,因為三鹿奶粉集團在發現奶粉含有三聚氰安後,並沒有即時通知衛生署,反而希望能瞞天過海,為是次事件令大量嬰兒腎結石的最大元兇,其次我認為衛生署也需要負一定的責任,即使三鹿奶粉集團沒有通知,也理應嚴格檢驗奶粉,防止意外發生,所以事件的發生衛生署也需要負責.最後我認為某部分
超市也需負責,因為有部分國內超市明知有毒奶粉流出市面也照樣售賣,與幫凶無異.

5D-32 提到...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對於國內問題奶粉事件,我認為生產奶粉的集團應該負上最大的責任.該集團在本年的三月中已經收到多宗的投訴,但是集團的負責人沒有即時處理,而且還有意隱瞞事件.而且等到發生多宗的事件後,才作出處理.期間相差近五個多月的時間,令到不少的問題奶粉流出至不同的地方.除些之外,在事件大量曝光後,集團的高層更下落不明,這分明是在說出他們認應事件的公司的問題,但是就不去處理,打問題交給政府當局解決.
  除了有關集團之外,我也更認為該十九名在鮮奶中加入三聚氰胺的疑犯也要負上責任.他們希望用低的價錢來換來敢多的利益,就用不同的方法去欺騙衛生局的檢查,這完因是他們的貪心而做成,我認為政府應該嚴重地處理這十九名疑犯

2008bmf5D 提到...

石卓然 第一題
我認為中央政府和生產商均要承擔毒奶上的責任。首先,毒奶事件涉及的單位眾多,地區廣泛,證明著毒奶事件並不時短時間中能發生的。毒奶的起因是奶農為了產品通過檢查而加入三聚氰胺。反映著中央政府內的部門辦事的能力不足,只是治用舊有的方法檢查,未能從檢定中查出奶制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成份。另外,中央政府的法例,未能有效地管制著眾多的生產商。住住法例上的不足,足以洐生出很多的問題,三聚氰胺一事只是不幸的被查出,實際上中央政府應修改法例,嚴加查辦,才是長遠的效能。
另一方面,生產商也需要付上部份責任。生產商刻以隱瞞,令三聚氰胺流入市面,令政府未能及時作出反應,影響大眾。另外,在人心惶惶的時候,三鹿的高屠人員集體消失,令人們更加害怕。如果生產商不是犯了罪,為什麼要消失呢?

2008bmf5D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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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bmf5D 提到...

5D19

1.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對於這次國內毒奶粉事件,一些不法商人為從中獲利,漠視市民的生命,將三聚氰胺加入奶粉之中,引致國內不少嬰兒患上腎結石,我認為他們必須承擔重大的責任。
除了他們要負上責任,奶粉集團、國家質檢局亦應及早發現問題,嚴格執行檢查,抑制毒奶粉散播。

2008bmf5D 提到...

5d(2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認為奶粉公司的制作人員及高層人士應該負上責任。奶粉公司的高層人士不應貪圖金錢而制做毒奶粉,以一己之利但影響了全國,甚至世界人的健康,而制作人員不應只按照高層的指示而制造毒奶粉,他們應該擁有批判性的思考,指控以全國人民健康換取自己的財富的人。
另外政府也應負上責任。在毒奶粉事件發生前,內地已經曾經有過不同的食有毒問題,但政府不收緊對食物安全的法律,只是發現一件事便處理一件,令人覺得政府沒有動機將這一些問題連根拔起,導致今天的食品事件影響世界。

5D25 提到...

對於這次奶粉事件,我認為國內的市政府三鹿集團的是有很大的責任。因為「三鹿牌」奶粉在早期已經發現奶粉內有三聚氰胺,但並沒想有理會使受害嬰孩的人數廣大到全國,嬰孩飲用奶粉後患上腎結石,更有死亡的個案。這全都是沒有立即處理事件的結果。另外,三鹿集團不應明知奶粉含三聚氰胺繼續售賣。

2008bmf5D 提到...

5d02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個人認為是奶粉供應商的責任。
因為奶粉供應商的人員使用不法的三聚氰胺加入鮮奶,令一些嬰兒有「腎結石娃娃」的病例。假如他們不把三聚氰胺加入鮮奶裡,便不會有高逾三萬人的嬰孩受害。奶粉供應商發現此問題時還不立即回收有問題之奶粉,還多加解釋,指不是人員的問題,而是機器問題。

5D28 提到...

對於國內奶粉事件,我認為奶粉製造商、國內的市政府等亦有一定的責任。
首先,奶粉製造商不應為了避開市政府的抽查和檢驗而在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將奶粉中的含氮量增加,令食用奶粉的嬰兒無辜受到嚴重的傷害,引致患腎結石機會增加。
另外,市政府雖有抽查和檢驗食物,但機制過於簡單,只檢查奶粉中的氮含量,並沒有進一步檢驗,令不良製造商有機可乘。

Eric〞LSH 提到...

5D 24
在是次含三聚氰胺的奶粉當中,我認為收購鮮奶環節而加入三聚氰胺的不法分子、奶粉集團、內地政府需要負上責任。
首先是不法分子,如果他們沒有加入三聚氰胺,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他們完全不理會人民生命,眼中只有錢。所以他們要負上最大的責任。第二就是奶粉集團,因為他們生產奶粉就應該收到鮮奶之後就要對鮮奶作對檢驗,檢驗鮮奶是否合符規格,如果他們在檢驗中已經發現到鮮奶有問題,就不會生產到有問題的奶粉,再者他們是否儲意隱瞞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也是一個令人值得去思考的一個問題,而且還遲遲未上報問題,不理市民性命,令到更多嬰兒受害。第三就是政府,作為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機構,竟然可以讓有問題的奶粉流出市面,這是一個十分大的疏忽。如果他們有嚴格規管就不會有這個令到人民受害,令到國家受辱的事。
我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極為恰當。政府得悉此事之後為了市民的健康,立即立法規管、提供12歲以下的免費檢查身體以及回收有問題的奶粉。阻止問題繼續漫延下去,這是一個極有效率以市民首先的做法。

2008bmf5D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2008bmf5D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2008bmf5D 提到...

【5D27】
對於國內毒奶粉的事件,很多單位都應該負責任,例如:放下「三聚氰胺」的集團、政府、檢測物品的部門以及醫管局。這些部門都需要負上這次事件的責任,而且責任重大,不能忽視。
  其中放下「三聚氰胺」的集團-「三鹿集團」。這個集團應該負上最重的責任,他們開發產品時應已知道奶粉含有「三聚氰胺」,令將檢測時的奶粉品質達至合格水平,不單至不透露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使大部分兒童進食後患上腎結石,而且還將責任推卸在奶農身上。這行為理應負多少責任?
此外,食物檢測部的部門都理應負上責任,由於,今次的事件中令全國兒童多有患上腎結石機會,所以檢測部的部門應否將檢測的機件或人都提升,檢測食物的過程提高,使人食物中毒的機會減低?
另外,政府也需要負上部分責任,由於政府會收取部分資金,所以若果政府有能力的話,可否花多少少金錢投放在醫療設備及受害者身上,使政府不會被認為無視這件事件?
最後,醫管局需要將受害者好好治療,而且在效率提升,達致不會有混亂的情況出現,人們亦無需另找醫院好好治療養病以及發展一些醫療設施。

2008bmf5D 提到...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認為最大的責任應該歸屬三鹿牌集團、中國政府和19名在鮮奶中投放「三聚氰胺」的疑犯,因為主要原因是有人在鮮奶中投放三聚氰胺令嬰兒患上了腎結石而死。而三鹿牌集團沒有做好檢查,把有毒奶粉發放到市面,都應付上很大的責任。最後對於中國當局沒有做足檢查設施,而且遲遲未有發怖消息令三萬名嬰兒受毒奶粉影響。

2008bmf5D 提到...

5D(09)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就我個人認為,這一次國內毒奶事件需要負最大的責任屬於三鹿集團,因三鹿集團在接到有消費者因食用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後,沒有馬上報告給國家質檢總局。獨自隱瞞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令國家質檢總局不能迅速作出反應,實在不妥。另外,政府各部門也要負上責任,即使三鹿集團沒有報告給政府,但政府也應主動檢查食物的品質,不應只接到各地的報告之後才開始檢查。

5D-32 提到...

2. 你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否恰當?試作評論。在這一件事件的處理當日,我認為香港已經作出了恰當的處理.在香港有兒童因食用有問題奶粉而引致生出腎結石的病時,政府已經宣布3項針對三聚氰胺的新措施,而且宣布禁止食物中有超標的三聚氰胺,並且建議比歐美所實行的標準更為嚴格.政府更為12歲以下的兒童提供免費驗身,這一個做法,令到不少的市民感到滿意.而且政府已經在發生事件不久後,宣布全完回收不同有問題的奶粉,更表示供應商及零售業界有責任確保市面出售的食品內,有沒有超標分量的三聚氰胺.假如發現事件,政府會對該公司提出罰款及警告.如果是個別人士的問題,政府會檢控有關人士.

2008bmf5D 提到...

5D26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應該負責任的人很多,除了把三聚氰胺的人放到牛奶中有責任外,三鹿集團、中央政府、食物檢查的部門都應負責任。
其中放三聚氰胺的人責任最大,因為他放三聚氰胺令到很多嬰兒受害,其次是三鹿集團,他們應該把收集得來的牛奶作一些專業的檢測,不應該簡單地檢測,如果他們作的是專業的檢測,就可以檢測三聚氰胺。食物檢查的部門和中央政府也應該負責任,因為他們不應設立國家名牌的稱號,得到國家名牌後便可以免檢測,令到受三聚氰胺影響的奶可到市場售賣。

2008bmf5D 提到...

5D12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歸根究底都是三鹿集團,他們應負上最大責任。因為他們只為了自己的利益,把三聚氰胺過量地加入奶粉之中,令奶粉的蛋白質含量增加,導致飲用者或嬰兒患上腎結石,嚴重則致命,簡直是危害健康。而且,集團其實早已得知三聚氰胺加入的奶粉之中已超標,但是為了利益卻裝作不知,不去揭發,導致約三萬名嬰兒無故患病。其次,便是國內政府的責任。由於政府推行了「食物免檢政策」,政策推行後,食物商便可以不經過政府的規管,任意加入各類化學物料到食物中,令到成本減低,盈利增加,危害使用者。因此,國內政府需要為國內毒奶粉事件負上部份責任。

2.我認為香港政府在這一次的事件中,處理得十分恰當。因為政府在得知進口的奶粉中含有過量的三聚氰胺後,便立即回收所有的奶粉,並且加強檢驗奶粉,因為事件已發生,而唯一可以做的,便是政府所做的─回收所有奶粉,但是,其實我認為政府可以在日後的日子中,可以提高警覺性,因為如果不加強檢驗,就會有更多的人蒙受傷害,試想想,少少的奶粉便能另一個人患病。再者,在前段子,含蘇丹紅的雞蛋,過量孔雀石綠的魚,但政府一而再,再而三亦沒有提高警覺。所以,我認為政府在日後的日子中,可以做的便是提高警覺性,預防下一次的毒食物事件。

2008bmf5D 提到...

5D11-周廷謙
1.我認為這次國內毒奶粉事件是政府及生產商的責任。第一,中央政府不應推行「食物免檢政策」,由於有此政策,生產商便可以不受政府的監管,胡亂於奶粉中加入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危害嬰兒及各界人士的生命,這是中央政府政策上的一大錯誤。
第二,奶粉生產商罔顧人命,為求牟利,不擇手段,在奶粉中加入對人體有害的三聚青胺,即使只是生產線出了問題,生產商的監管部門亦難辭其疚。一個負責任的生產商是應該政府不作抽查,他們亦不應胡作非為,加入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生產商的監管部門亦應嚴格規管生產過程和品質,防上工人加入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
2. 我認為特區政府處理手法恰當,但警覺性十分低,於三鹿奶粉的事件發生後才作檢驗,實在是遲緩不已,之後特區政府更驗出多款含奶類的食品及飲品含有三聚青胺,使大眾市民震驚非常,原來一直都大量吃掉含有三聚青胺的食品和飲品到肚子裡,想不到三粒熊仔餅足已患上腎結石,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確實是難辭其疚,香港食品問題不只是這次問題。在較早前,蘇丹紅雞蛋和孔雀石綠鯪魚亦是周一嶽的「傑作」,可見周一嶽完全不勝任這職銜。

2008bmf5D 提到...

我個人認為這是生產商的責任,因為該生產集團沒有及時向政府報告,令到政府未能夠及時通知廣大市民,所以生產商應負擔很大責任。
其中一個生產商「三鹿集團」從今年三月開始就接到一些食用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集團也確認奶粉的品質出現問題,但「三鹿集團」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沒有向政府報告導致大量有害的奶粉流出市場,與此同時「三鹿集團」知道了有毒奶粉的生成原因是不法分子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將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加入三鹿牌奶粉中,導致嬰兒腎結的主要原因,但「三鹿集團」並沒有通知政府,還繼續出售有毒奶粉,同時地當事件被揭發後,「三鹿集團」的高層成員都沒有正式解決問題,一直利用不知情的藉口作為回答,此外三鹿集團的傳媒部、總裁辦公室、奶粉事業部等部門的電話,查詢電話沒有一個是可以接通,令到受害的市民不能夠查詢事實,所以我我個人認為這是生產商的責任。

2008bmf5D 提到...

5d23

在這次事件中,最要負責任的是向鮮奶中投放「三聚氰胺」的不良商人,奶粉集團及內地政府.
首先不良商人為求目的不管市民的生命安全而投放「三聚氰胺」到奶粉集團負責任理所當然,而且要為劣質貨品作出解釋,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除了奶粉集團要負上責任,內地政府國家質檢總局及亦要負上責任,國家的貨品的安全全靠質檢局的檢驗調查,國家交托了重任給他們,他們不盡力去履行任務,因此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超市也需負責,部分國內超市明知有毒奶粉流出市面也照樣售賣,這樣等於同樣損害市民的罪行.

2008bmf5D 提到...

5D30
1.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我認為今次毒奶粉事件中,中央政府及生產商都需負責。
這件事上涉及全國及國外人士,事件已發生一段時間。生產商一開始已經知他們所生產的奶粉是有問題的,都沒有通知中央政府。令到今次所涉及的不只國內人士,還以及國外人士。其實生產商一開始就沒有為原料奶或奶粉作化驗,一發行有問題,並沒有通知政府,當沒有事發生過。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應該也需負責,中央政府知道事情已發生,沒有馬上處理及提出解決法方。中央政府一直說有為所有奶粉作檢驗,但事實上是沒有完全為所有奶粉檢驗。令到有問題的生產商逃過處罰。

2008bmf5D 提到...

2你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否恰當?試作評論。

我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有毒奶粉事件的手法好壞參半,首先本港政府的應對做得比較好,事件發生後能立即抽查香港市面上300多項食品,並將結果上網,讓市民參考有關貨品的安全性,此外政府更安排12歲以下兒童作檢查,但問題是,只是兒童才會有結腎石嗎?成人也應該有免費檢查的措施,另外,政府遲遲也未實施有關法例,令國內有毒奶粉在之前還流在市面.

felixblue 提到...

1
責任應落在衞生部部長和該集團,因為問題奶品是不法分子將三聚氰胺被攙入原料奶中,而且這些奶品是中國免撿產品令民眾放心食用,但是否表示免撿產品不用撿疾呢?所以中國衞生部而把免撿產品消除,而該集團自已把收購回來的鮮奶
只細地撿測。

2
我認為香港政府在這一次的事件中十分恰當,因為政府正準備緊急立法訂立食物內不可含過量的三聚氰胺, 而且檢控出售含過量的三聚氰胺的商功人。
5D40

2008bmf5D 提到...

在毒奶粉事件上,大多數國民圴認為奶農應付上全數責任,但個人認為毒奶粉事件的責任不應只單方面指向奶農方面,因有報導指奶製品企業方面其實早已得知牛奶中含三聚氰胺,並刻意隱瞞有關事件,此外個人覺得當地政府欠缺透明度,事件發生發生多時,因此奶農、奶製品企業及當地政府都應付上責任。

2008bmf5D 提到...

5D10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根據閱讀資料一指出,三鹿集團應該承擔最大的責任。但我並不認同。當然在事件上,三鹿集團的行為令廣大消費者受損,必須承擔責任。但係我認為政府應該負上最大的責任,在「三鹿牌」奶粉流出市面前,政府各相關部門,應該嚴厲抽查奶粉樣本是否通過合格測檢,方可流出市面。可是「三鹿牌」奶粉的三聚氰胺嚴重超標,政府並沒有檢查出來,證明政府的監管並不完善,在各方面,如安全檢驗上並沒有認真檢驗,各部門之間的配合上存在漏洞,以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而且變本加厲。

2008bmf5D 提到...

5D04-陳良財
我個人認為這是生產商的責任,因為該生產集團沒有及時向政府報告,令到政府未能夠及時通知廣大市民,所以生產商應負擔很大責任。
其中一個生產商「三鹿集團」從今年三月開始就接到一些食用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集團也確認奶粉的品質出現問題,但「三鹿集團」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沒有向政府報告導致大量有害的奶粉流出市場,與此同時「三鹿集團」知道了有毒奶粉的生成原因是不法分子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將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加入三鹿牌奶粉中,導致嬰兒腎結的主要原因,但「三鹿集團」並沒有通知政府,還繼續出售有毒奶粉,同時地當事件被揭發後,「三鹿集團」的高層成員都沒有正式解決問題,一直利用不知情的藉口作為回答,此外三鹿集團的傳媒部、總裁辦公室、奶粉事業部等部門的電話,查詢電話沒有一個是可以接通,令到受害的市民不能夠查詢事實,所以我我個人認為這是生產商的責任。

2008bmf5D 提到...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我認為是三鹿集團的責任。我認為三鹿集團應該負上最大的責任,集團已經收到多宗的投訴,但是沒有即時處理,而且還隱瞞事件,且等到發生多宗的事件後,才作出處理.期間相差近五個多月的時間,令不少問題奶粉流出。在事件大量曝光後,集團高層更下落不明,這分明是在說出他們認事件,但是就不去處理,問題交給政府當局解決。

2008bmf5D 提到...

1. 我認為在是次國內毒奶粉事件當中,責任不應歸咎於任何一個人,因為這是由社會環境而引生出來的問題。正因生活環境差,不法分子務求可以以最低的成本獲得最高的回報,便想出各式各樣的方法去達致目,亦因此而造就出這次的惡果。不法分子的確是毒奶粉事件中的主導者,他們有一定的錯,錯於他們未有真正去了解事件的壞結果,因一時的貪婪卻沖昏了腦頭。國內毒奶粉事件是以往日子所積存而生,國家對食品質檢的鬆懈,人民的貪婪,環境迫切的需要等等都是問題的原因。

2. 我認為香港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不恰當的。國內的毒奶粉事件發生之時,香港政府仍未作出任何相應的措施,所謂「禦防勝於治療」,香港政府對是次毒奶粉事件中反應緩慢,遲遲未有作出任何禦防措施。當問題出現時才霎時修例,未免日後當大問題出現時才懂得悔疚已太慢。

2008bmf5D 提到...

5d15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認為有三方面的人士應該負責,包括中國衞生局,中國政府和奶粉生產商。
因為在這個事件發生的時候,中國衞生局副部長沒有立即向政府報告,使問題遲遲未給人發現,把事實的真相隱瞞,我認為這個行為極不要得,中國衞生局在發現的時候,立即向政府報告,問題在未惡化的時候可以得到解決,但現在問題惡化的時候,才報告給政府,使問題沒有挽救的地步,所以我認為中國衞生局應該負最大的責任。
其實,中國政府也要負上不少的責任的,因政府沒有作出任何的監管,令問題未能發現,如果政府能及早設定監管措施,可能這件事件不會發生,由此可見,中國政府也要負上一定的責任。
另外,奶粉生產商也要負上部分的責任,在奶粉中加入一些對人體有害的物質「三聚氰胺」,為害人民的人生安全,這是不對的。

2008bmf5D 提到...

5d31
表面上,責任歸咎於十九名涉嫌向鮮奶中投放「三聚氰胺」的疑犯,這是無容置疑。但想深一層,其實某些內地奶粉集團早已收到因食用該品牌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但他們不但沒有向政府報告及向大眾公佈事件,而且還繼續生產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隱瞞事件。此外,國家質檢總局也應負上部分責任。因為要全國各地方也同時發生這毒奶粉並不是一時三刻做到的,要是在平日嚴格審查,今日也許不會發生這類事情。

~津~ 提到...

就國內毒奶粉事件,我個人認為應負上最大的責任是三鹿集團和國家質檢總局。
在商而言,為了節省成本,商品之中加入化學物是無可避免的事,但卻絕不應該在食品中加入任何有毒成份的物料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在奶粉之中加入三聚氰胺,令嬰兒變了腎結石娃娃,這是很難容忍的事。再者,當三鹿集團事發前已得知有腎結石娃娃事件出現,但三鹿仍然依舊發售問題,明顯地顯出三鹿集團並非不知在奶粉之中加入三聚氰胺會令嬰兒生出腎結石的情況出現,只是有心隱瞞而己。
另外,雖然產品有問題,與國家質檢總局並沒有直的關係,但國家質檢總局在毒奶粉事件之中也是難辭其疚。首先,國家質檢總局可以說是後知後覺,從以前的「紅雞蛋」到現在的「腎結石娃娃」,全都是在事發後才發現事件,完全不能保障中國人民的生命,因此這責任是必須擔當的。

2008bmf5D 提到...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認為中國政府和出產商應負上責任。
對中國政府而言,相信在這毒奶粉發生前,國家亦發生過同樣的問題,但在問題出現後,中國政府有嘗試解決嗎?奶粉出現的問題在國家已有個案,有奶粉令嬰兒的腦部發育不正常變成大頭怪嬰,亦有奶粉的營養素不足,在這次先前的問題發生後,中國政府有做相關的措施勉免同樣的事件發生嗎?中國政府應設立一些監管,防止這次事件在繼續發生。
而對於出產商,他們的檢驗設施實在做得不太全面,令別人有機會乘虛而入,所以他們要負最大的責任。他們要更嚴緊處理今次事件。

2008bmf5D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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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bmf5D 提到...

5D37

1.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認為責任應歸咎於三鹿集團。因為三鹿集團從今年三月開始就接到一些食用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該集團也確認奶粉的品質出現問題,不過,沒有即時向政府報告,令到毒奶粉不斷向國內擴散,其中包括全國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都出現相似病例。這最終令毒奶粉殘害不少無辜的嬰孩。

2.在這次事件中,我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恰當。由政府收到有關含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後,就宣布3項針對三聚氰胺的新措施,其中包括禁止食物中有超標的三聚氰胺,法例即時生效,同時加快研究制訂食物禁售及回收法。另外,為全港的兒童進行驗身,提供指定門診和特別評估中心,為12歲以下小童作免費評估。除此之外,政府抽查市面上多項食品,並將結果上網,市民可根據資料自行決定選購安全食品。

5D14 提到...

5d14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對於這次毒奶粉事件,很多人也有責任。廠商不應該售賣有問題的奶粉,即使製造毒奶粉的不是廠商,但是也應該做好安全檢測。政府方面,衞生局應立刻作出有效措施。中國舉辦奧運,得到多方面的掌聲,這次的毒奶粉已經把奧運的光芒蓋過,中國人建立的形象就毀於此毒奶粉上。中國早前的大頭奶粉事件已經被忘,現在又發生相類似的事情,實在是令人失望,廠商是要付最大責任,嬰兒的生命就此毀於他們手裡。
你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否恰當?試作評論。
本港在處理緊急問題方面,可見有點緩慢,中國內地與香港關係密切,政府應作出相應政策,控制奶類產品流進香港市民手中。雖然本港相關的個案不多,但政府並不能夠亡羊補牢,應盡快處理才可安撫民心。

2008bmf5D 提到...

34 5D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認為三鹿集團雖要負責任。在鮮奶中加三聚氰胺的雖要負上最大的責任。我認為在鮮奶中加三聚氰胺的不是奶農,因為擠奶的過程是集中和機械化操作的,奶農難有機會接觸鮮奶,更不用說要在鮮奶中加三聚氰胺。所以我認為鮮奶中加三聚氰胺的是三鹿集團的員工,是他們在加工鮮奶時把三聚氰胺加入的。不能好好管制員工的三鹿集團理當要負上最大責任。我認為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恰當,由於要修改法例,又要啟動診所驗腎石,又要抽查香港市面上300多項食品作儉驗,所以要6日來完成這工作也是正常。

bmf5D33 提到...

1.對於國內奶粉事件,我認為責任主要屬於生產奶粉公司的三鹿集團,因為該集團早前於三月份就有個案因食奶粉患腎石的投訴,但並沒有去跟進及檢討。更沒有即時向有關政府報告,導致國內的嬰孩因食含三聚氰胺的奶粉而患腎石,令他們的父母都要面對醫治嬰孩的金錢及失去嬰孩的痛苦。三鹿集團更沒有因該事而作出道歉及賠償,而把責任推掉給奶農,當記者進行實地採訪而作出發表,指出奶農很難接觸鮮奶。三鹿集團不但不承認自己過錯更把責任推給奶農。

2. 我認為香港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不恰當的。國內的毒奶粉事件發生後,香港政府還是沒有作出任何相應的措施,香港有關部門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反應緩慢,遲遲還沒有作出任何措施去防範。當問題發展到本港都有兒童有相關的病患時,才開始進行討論修例,這樣只會重步沙士的後塵,所以需要在問題出現前,就已經要展開詢問及調查。

5D05 提到...

你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否恰當?試作評論。

我認為香港政府這次處理只是一般。政府在收到消息後六天才立法,雖然能夠防止毒奶流入市面,但做事的效率太慢,影響立法的效果。不可否定,政府為市民提供免費的門診檢查是做得很好,可惜效率始終是一個大問題。

陳良財5D(04) 提到...

1.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我個人認為這是生產商的責任,因為該生產集團沒有及時向政府報告,令到政府未能夠及時通知廣大市民,所以生產商應負擔很大責任。

其中一個生產商「三鹿集團」從今年三月開始就接到一些食用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集團也確認奶粉的品質出現問題,但「三鹿集團」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沒有向政府報告導致大量有害的奶粉流出市場,與此同時「三鹿集團」知道了有毒奶粉的生成原因是不法分子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將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加入三鹿牌奶粉中,導致嬰兒腎結的主要原因,但「三鹿集團」並沒有通知政府,還繼續出售有毒奶粉,同時地當事件被揭發後,「三鹿集團」的高層成員都沒有正式解決問題,一直利用不知情的藉口作為回答,此外三鹿集團的傳媒部、總裁辦公室、奶粉事業部等部門的電話,查詢電話沒有一個是可以接通,令到受害的市民不能夠查詢事實。
從以上的問題來看,生產商不但沒有正面解決問題,還試圖隱瞞大眾,繼續出售有毒奶粉,所以我我個人認為這是生產商的責任。

2.你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否恰當?試作評論。
我個人認為是次處理手法是恰當的,政府知道事件後立即宣佈三項針對三聚氰胺的新措施,以解決市民的擔憂。

政府啟動全港18間指定門診和7間特別評估中心,為12歲以下小童作免費評估,為曾飲用有問題奶品及有相關徵狀的兒童,做免費初步檢查;若門診確認孩童有需要,會轉介至所屬聯網內的7間特別評估中心,做詳細檢查及治療。同時地刊貼禁止食物中含有超標的三聚氰胺,當局已抽查香港市面上300多項食品,並將結果上網,市民可根據資料自行決定選購安全食品。以及加快研究制訂食物禁售及回收法,禁止食物中含有不適量的三聚氰胺,供應商及零售業界有責任確保市面出售的食品內,沒有含超標分量的三聚氰胺。一旦被檢控,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為食物供應商登記,以及引入食物追蹤及回收措施。

由以上的措施來看,政府處理手法合乎市民的要求,同時又提出多種方案措施,以解決是次的問題,效率已經屬於快,能夠安撫人心,所以我個人認為是次處理手法是恰當的。

葉淑維 提到...

1.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責任誰屬?
對於國內毒奶粉事件,我認為責任屬三鹿集團。集團開始接到一些食用奶粉患結石病的投訴,即使確認奶粉的品質是出現了問題,也沒有馬上向政府報告,在相當長的時間後才向政府報告,這促使奶粉流到不同地方的市場,令更多嬰兒飲了這有毒的奶粉受害。要是受到投訴,然後對商品進行檢驗,得出結果是有毒的,馬上向政府報告,不但的找出毒奶粉的來源,更能減少嬰兒受到傷害,縮少奶粉回收範圍。
2. 你認為本港政府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是否恰當?試作評論。
恰當。雖然用了很多時間計畫措施面對,但刊憲禁止食物中有超標的三聚氰胺,法例即時生效,同時加快研究制訂食物禁售及回收法等的措施能有效地控制三聚氰胺在香港擴散,然後又啟動全港18間指定門診和7間特別評估中心,為12歲以下小童作免費評估。不但能免香港市民的不安,受影響的人士可在該部門作特別關注治療。